立院初審 私校教職員也可領月退
(中廣新聞網 2009/06/01 程平報導 原始新聞連結)
以往部份私校退撫基金不足,隱藏有負債基金破產的危機,而且私校教職員只能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,領取一此退休金及一次撫卹金,不過立法院立法院法制及教育聯席委員會,今天初審通過了「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草案」,明定私立學校教職員的退休、撫卹、離職及資遣給與,在該法三讀通過後的年資,也將以儲金方式辦理,也就是未來私校教職員在退休後,也可以選擇月退式的定期給與。
過去私校教職員在退休時,只能從私校退撫基金中領取一次退休金,不足以保障退休後的生活,不過立法院1號初審通過了「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草案」,明定未來私校在每學期開學二個月內,高中以上學校必須撥繳學費的 3%,初中及小學必須撥繳雜費的 2.1%,提繳入儲金管理會中,並按月依教職員本薪加一倍 12% 的費率,由教職員自行負擔35%,學校儲金準備專戶撥繳 26%,私校撥繳 6.5%,主管機關負責 32.5%,讓私校教職員在該法三讀通過後的年資,都可以使用月退休金的設計,參與審查得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認為,這樣將有助於私校教師更專注在教學本務工作上。
此外同案中也通過一項附帶決議,要求行政、考試二院,在該法完成三讀後半年內,必須提出勞工保險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的修法草案,將私校教職員參加公保的制度移到勞保中,並予以年金給付。
去年 立法委員管碧玲 在質詢行政院長劉兆玄關於大學學費調漲時, 有把私校職員月退一案和大學學費調漲一案放在一起, 認為政治是一種選擇,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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