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10, 2008

News: 買機票張大眼睛 別讓旅行社超收費用

昨天, 我才剛買好明年初要到東京參加 PSIVT 研討會的機票, 因此特別關注這則新聞。其實, 這六家旅行社提到『收費還需考慮到匯率差額、代收風險以及手續費變動項目』, 不過我們想想: 如果這六家旅行社在民航局調降稅率的當天, 沒有發出跟著調整的這個動作, 就可證明旅行社超收之間差額, 這有什麼好喊冤的!把別人當傻瓜嗎?旅行社如果道個歉, 退回超收的部分。以後我們買機票根本不用再擔心被超收, 反正被踢爆也會退回, 讓消費者用這種心情來安排旅遊不是很好嗎?

另外, 我剛剛到民航局網站去找相關公告, 根本找不到這項稅率的網頁, 找了很久, 最後是在 即時新聞列表 中找到 "國籍航空公司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將有所調整" 這則新聞, 如果這是攸關民眾權益的重要公告, 怎麼會擺到即時新聞呢 ?

買機票張大眼睛 別讓旅行社超收費用!
中廣新聞網 2008/12/10 劉映蘭報導
原始新聞連結

民航局從 9 月起連三個月調降國籍航空的燃油附加費,短程航段從 30 或 25 美金,調降到 17.5美金,長程從 78 或 65 美金,降到 45.5 美金,不過消基會調查旅行社販售機票情況,卻發現20家旅行社,有 6 家的機票價完全沒有反映降價,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, 平均降幅長途在39%、短程降幅也有 42%,但有 6 家旅行社聞風不動。

根據消基會計算,燃油附加費的降幅已達4成,這些還繼續收取這筆費用的旅行社等於A了消費者4成的差價,當中不乏知名旅行社,包含 雄師、易遊網、五福、東森、理想和時報旅遊 等6家旅行社完全沒有調降。

以桃園機場飛泰國曼谷的機票為例,原本來回機票含燃油附加費為 1980 元,上個月航空公司已調降到 1152 元,中間價差 828 元,消基會質疑,這些錢沒有反映在機票上給消費者,難道是進了旅行業者的口袋?消基會指出,不同旅行社相同航空公司和航點的機票票價差最多可以差到 1500 元,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說,如果以一團 20 人出團計算,一間旅行社就超收 3 萬元,再以一個月 20 團計算,旅行社就可能「淨賺」60 萬元?!

此外,今年初本國籍和外籍航空的國泰和港龍也停收「兵險費」,但仍然有旅行社繼續向民眾收取兵險費用,最常見的就是列為「雜費」支出。

而針對消基會指控旅行社「超收」燃油附加費一事,觀光局則表示:消費者如果發現類似的現象,可以向旅行社要求退費,旅行社不得拒絕,不過,觀光局也表示:根據旅遊定型化契約的規範,「交通費」及「稅費」容許 10% 的變動,換言之,如果超收在一成以內,業者可以不必退還。至於業者如果收取兵險附加費,因為國籍航空公司今年已經取消這項費用,一旦查證屬實,將給予嚴厲處分,但如果是外籍航空業者,不在我國的管轄範圍。

至於被點名的旅行社則是集體喊冤,旅行社表示,收費還需考慮到 匯率差額代收風險以及手續費變動 項目。而觀光局業務組長張錫聰表示,民航局每月初都會在網站上公告燃油附加費的價格,民眾可以上網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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